1. 荷蘭: 在2000年12月通過開創性法律,允許同性伴侶結婚並領養小孩。 2. 法國: 有國民公約(cicil,solidarity pact),同性伴侶享有繼承權,社會保險和社會福利(汗~~偶真不知道法國允許共性婚姻)。 3. 葡萄牙: 同法國一樣。 4. 比利時: 世界上第二個允許同性結婚的國家,2003年(也不早啊!)但是該國不允許同性戀領養小孩。 5. 丹麥: 註冊了的同性伴侶享有婚姻的全部權利,丹麥最強! 6. 瑞典: 也是註冊了的同性伴侶項有異性伴侶的權利,允許領養孩子。 7. 德國: 註冊同性伴侶享有財產繼承權。注意,沒有社會福利和社會保險啊!不人道!在國外沒有這兩個權力,生活會很難的,好可憐! 8. 加拿大: 基本上水到渠成,雖然反對聲也不小, 但是下面就是斷背山。 9. 西班牙: 總統有感人講話。 10. 英國: 很難相信,女王她老人家,竟然也開始接見一些同性戀活動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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